【台中市政府衛生局】依疾管局類流感急診就診率監測資料顯示,目前流感疫情及公費克流感每週用藥人次均逐漸下降中。經諮詢「行政院衛生署傳染病防治諮詢委員會-流感防治組」,多數專家同意疾病管制局於今年1月25日起放寬的「高燒持續48小時」及「類流感患者家人/同事/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」等2項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使用條件,原訂由2月28日延長至3月31日止,將緩衝至4月10日為止,不再延長。公費藥劑之使用對象自4月11日起,將回歸世界衛生組織及衛生署傳染病諮詢委員會的建議,包括(1)符合H5N1流感調查病例定義者、(2)H5N1流感「疑似病例」、「可能病例」或「確定病例」之密切接觸者、(3)符合「流感併發重症」通報病例、(4)孕婦經評估需及時用藥者、(5)伴隨危險徵兆之類流感患者、(6)重大傷病或具心肺血管疾病、肝、腎及糖尿病等之類流感患者、(7)過度肥胖之類流感患者(BMI>=35)、(8)經傳染病防治醫療網正/副指揮官認可之類流感群聚事件。本市自公費藥劑放寬日起至3/29日止,計有5,705位民眾受惠。
衛生局呼籲民眾勿輕忽流感症狀,如出現呼吸短促、呼吸困難、發紺、血痰或痰液變濃、胸痛、意識改變、低血壓或高燒持續48小時以上等流感危險徵兆者,應儘速就醫及早治療,同時籲請醫療院所醫師提高警覺,善用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之大幅度增加適應症,及早給予需要患者使用,以減少重症及死亡。